交奏 朝廷從公奏降 詔褒美未幾召還奏
詔祈雨嵩岳祠畢雨澍因言岳瀆有請禱而無報
謝意義或為闕 眞宗是之因 詔自今修報如
禮是年西南有大星見占在蜀分 詔公巡撫益
州西路入别受 詔與益州張公詠同議鑄大鐵
錢利害於是考鐵價與舊錢更相均准故下不得
盗用而物價長平蜀人至今便之使回舉三十餘
人宰府疑其多公面陳諸吏幹狀願署連坐以冀
必行奉使舉吏連坐自此始後所舉多踐臺省不
調者猶為郡守四年授三司度支判官大中祥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