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可遂復故道及天禧後河數決命馳傳行堤公
守前議稱勿塞便執政者意異議遂革後既塞復
決卒如其策國史取公議以備河渠志焉故事禁
中須物黄門署上㫖促辦公在憑由司議令政入
諸司驗璽文乃承詔遂為常制丁晉公秉政公掌
右史未嘗通私謁丁寖不喜公求治亳州章入命
未下已俾代公者領事人或為公憤者公曰吾得
請矣終身無一言及丁氏九為郡不煩教條不嚴
期㑹所至人安其治有古循吏之風延接士子必
譽其長而進其未至其志在奬發如此文章尚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