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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更當遵行何必更有改作也彼令文所指者傳襲
之人五服𠡠所載喪服之制事理各殊豈可引喪服
之庶孫證傳襲之庶孫也且造令之時王公以下薨
則傳襲故少有立曽元者今諸王之薨巳歴數丗乃
更追議當爲後之人則不應捨正統而更取旁支也
今欲使合於古而適於今則莫自國𥘉以來於其
人薨没之時定當爲嗣者以至於今日則於禮令不
失而亦不離正統矣案秦王以雍熈元年薨於時嫡
子德恭當立德恭以景德三年卒嫡長子承慶當立
承慶以寳元二年卒無嫡子有庻子六人長曰克晤
先卒無子次曰克継當立楚王以某年薨嫡長子惟
叙當立惟叙以大中祥符五年卒嫡子從煦當立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