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五十有一母某氏先娶毛氏又娶祝氏子男三人曰
某曰某女四人君之卒某始七𡻕清江李中為之具䘮
事所須某年某月某甲子君之弟暠𦵏君扵某縣某郷
某所之原君少孤力學不問生業事母以孝在仕也
嫁姊之貪者居常分月俸三之一以奉之餘以與諸弟
君與妻子或止食舘劵而已為人和平質簡其施扵為
政亦然及至有所必行人亦多所不䏻及也其為南城
雩都取豪猾難治者三人皆䋲以法君既見𢙣果扵
䋲而去之故其餘皆歛跡不敢犯君法此君之行已居
官已試者也所試者大将豈止扵是欤銘曰
婉婉為人嶷嶷為吏此有爱慕彼無怨議孰厚其有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