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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復遷都官于家遂致仕景祐四年四月九日卒公

為人嚴明方質尤以潔廉自持自為布衣非其義不

輙受人之遺少而所與親舊後或甚貴終身不造其

門其涖官臨事長於決斷初為隨州推官治獄之難

決者三十六一有人字大洪山竒峯寺聚僧數百人轉運

使疑其積物多而僧為姦利命公徃籍之一有官為岀入四字

僧以白金千兩餽公公𥬇曰吾安用此然汝能聽我

言乎今𡻕大凶汝有積榖六七萬石能盡以輸官而

賑民則吾不籍汝僧喜曰諾飢民頼以全活陳堯咨

以豪貴自驕一有所居為不法五字官屬莫敢仰視在江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