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𮪍歳支糧草錢帛二千四百四十五萬而非常之用

不與焉其間事目之節利害之源非詳求而審察之

不能得其要前張昷之等急於舉職公家之利知無

不爲其興利除害便於事者極多而時有失於不審

更改過繁而渉一作於苛碎者故自繼職以來遵其

所長戒其所短凡事關利害者慎之重之未敢輕議

今半歳矣官吏之能否公私之弊病粗已得其十七

八而又取一作先求其事渉苛碎紛繁而下切患之有司

自可改復不煩朝廷處分者先以次第行之乃暇及

於其它然其事繫利害有司不敢自決必當一作而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