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12-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27.djvu/90

此页尚未校对


其所生父母齊衰朞服雖降矣必為正服者示父母

之道在也為所後父斬衰三年服雖重矣必為義服

者示以義制也而律令之文亦同五服者皆不改其

父母之名質扵禮經皆合無少異而五服之圖又加

以心喪三年以謂三年者父母之喪也雖以為人後

之故降其服扵身猶使行其父母之喪扵其心示扵

所生之恩不得絶扵心也則今人之為禮比扵古人

又有加焉何謂今人之不然也

   為後或問下

問者曰子不能絶其所生見扵經見扵通禮見扵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