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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某則是猶不别也是爲大宗之法云爾故爲大宗之法三丗自

三丗而推之無不及也人設二子而廣之無不載也蓋立法以爲

譜學者之事也由譜而知其先以及其旁子弟以傳於後丗是古

君子之所重而士大夫之所當知也以學者之事不立而古君子

之所重與士大夫之所當知者隨廢是學者之罪也於是存之⿱⺾⿰𩵋禾 -- 蘇

氏族譜之末以俟後世君子有采焉

别子

一丗 别子之適子甲

      庶子乙

二丗 甲之適子丙

      庶子丁

   乙之適子戊

      庶子已

三丗 丙之適子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