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已有定貟須有闕然後用人矣若欲令今所謂職
事官亦有定貟則今職事官以差遣貟數校之幾至
兩倍而有功有考當陟者又未有以禦之欲有定貟
所謂可言而不可行者也
議曰内外之官正其名稱出則正刺史縣令之名
入則還臺省之名
臣某曰前代有勲官有散官有檢校官有職事官勲
官散官當其有辠則皆得議請減而應免官則又可
以當官而檢校官與今行守之官無異故朝廷與奪
皆足以爲人榮辱利害今散官勲官檢校官旣不足
以爲人榮辱利害爲人榮辱利害者唯有職事官與
差遣而已今若令内外官正其名稱出則正刺史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