俵給戸民悉不堪食虚納所直諸郡甚多是剜本之
損十也又巨商悉係通商南方盡從官賣官賣旣不
堪食多配寺院茶坊茶多弃損錢實虚歛是削民之
損十一也旣仰巨商貨終難盡諸般折給從是生焉
雖依元價折錢變賣雜收什一請實虚損官亦虚損
是刻士之損十二也其爲害廣也如此不可不去也
乞制置三司條例
竊觀先王之法自畿之内賦入精麤以百里爲之差
而畿外國各以所有爲貢又爲經用通財之法以
懋遷之其治市之貨財則亡者使有害者使除市之
不售貨之滯於民用則吏爲歛之以待不時而買者
凡此非專利也蓋聚天下之人不可以無財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