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然某之到京師非諸公所當知以今之體須某自
言或有司以報乃當施行前命耳萬一理當施行遽
爲罷之於公義亦似未有害某私計爲得竊計明公
當不惜此區區之意不可以盡唯仁明憐察而聽從
之
二
某以不肖願趨走於先生長者之門久矣初以疵賤
不能自通閤下親屈勢位之尊忘名德之可以加人
而樂與之爲善顧某不肖私門多故又奔走職事不
得繼請左右及此𫎇恩出守一州愈當逺去門牆不
聞議論之餘私心眷眷何可以處道途邅迴數月始
至敝邑以事之紛擾未得具啓以敘區區鄕往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