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賤之民近日飢寒之黨不待驅率一歸於鹽奔
走爭先何暇爲盜人情不逺必不肯捨安穩衣食
之門而趨冐法危亡之地也議者必謂今用度不
足行此法則鹽稅大虧必致闕事臣以爲不然
凡小客本少力微不過行得三兩程三兩程外
須藉大商興販决非三百斤以下小客所能行運
無縁大叚走失且平時大商所苦以鹽遲而無人
買小民之病以僻逺而難得鹽今小商不出稅錢
則所在爭來分買大商旣不積滯則輪流販賣収
稅必多而郷村僻逺無不食鹽所賣亦廣損益相
補必無大虧之理縱使虧失不過却只得祖額元
錢當時官司有何闕用苟朝廷捐󠄂十萬貫錢買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