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路之人不爲盜賊所𫉬多矣今使朝廷爲此兩
路飢饉特出一二十萬貫見錢散與人户人得一
貫只及二十萬人而一貫見錢亦未能濟其性命
特放三百斤以下鹽稅半年則兩路之民人人
受賜貧民有衣食之路冨民無盜賊之憂其利豈
可勝言哉使小民無以爲生舉爲盜賊則朝廷
之憂恐非十萬貫錢所能了辦又况所支捉賊賞
錢未必少於所失鹽課臣所謂較得䘮之孰多權
禍福之孰重者爲此也
一勘會諸處盗賊太半是按問減等災傷免死之人
走還舊處挾恨報讎爲害最甚盜賊自知不死旣
輕犯法而人户亦憂其復來不敢告捕是致盜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