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知歴城施君實具其材兵馬都監張君用晦實董
其事橋之南五里有大溝焉屬於四澗以殺暴水之
怒乆廢不治於是䟽其堙塞築其缺而完之橋之西
二十歩有溝焉居民裴氏以石壅之而屋於其上水
不得洩則橋受其害亦使去之皆如其舊而止又明
年水復至橋遂無患從事蘇轍言曰橋之役雖小也
然異時郡縣之役其利與民共者其費得量取於民
法令寛簡故其功易成今法嚴於䘏民一切仰給於
官官不能盡辦郡縣欲有所建其功比舊實難非李
公之老於為政與二君之敏於臨事橋將不就夫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