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治凡祖宗法令之舊合散出入有司有不能知者
是以分命近臣條祈為書於茲歷年爾與有勞焉功
雖未究而考應於格舉自縣令寘之通階毋郡邑之
勞而被斯寵爾其勉之可
范純禮發運副使
勅具官某慶暦名臣莫如文正之賢者朕訪其後人
寘之於朝如見遺老以爾愼靖而文肅恪而通能世
其家是以擢於文昌之要付以禮樂之事而乃畏避
權寵自嫌閥閲東南漕事國用之根本任人之重朝
廷難之均通有無以實中都非特私請之便實亦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