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74-蘇轍-欒城集-20-11.djvu/61

此页尚未校对


  乞令户部役法所㑹議狀

右臣伏見閏二月十五日聖㫖節文詳定役法所奏

諸路衙前先以坊塲河渡錢依見今合用人顧募不

足方許揭簿定差臣竊聽中外之議以謂此法頗爲

穏便蓋見今諸路每年所入坊塲河渡錢共計四百

二十餘萬貫而毎𡻕所費衙前支酬及召募押綱錢

共計一百五十餘萬貫所費止用所入三分之一縱

使坊塲河渡價錢别行裁减不過比見今三分减一

則是所費亦不過所入之半而免却民間衙前最重

之役其爲利民不言可見續准閏二月二十七日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