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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監其三曰分修造案以為將作監前件三監皆𨽻

工部則本部所專其餘無幾出納損益制在它司頃

者司馬光秉政知其為害嘗使本部收攬諸司利權

然當時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之事猶為諸司所

擅深可惜也祖宗參酌古今之宜建立三司所領天

下事幾至太半權任之重非它司比推原其意非以

私三司也事權分則財利散雖欲求富其道無由蓋

國之有財猶人之有飲食飲食之道當使口司出納

而腹制多寡然後分布氣血以養百骸耳目頼之以

為明手足賴之以為力若不專任口腹而使手足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