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减三十餘事率皆浮費之小者然所减已
約及二十餘萬貫不爲無補今若事無大小
並量行叅酌裁損則爲利必大伏乞聖慈早
賜施行
論侯偁少欠酒課以抵當子利充填劄子
〈臣〉竊見今月二十二日勑滑州韋城縣百姓侯偁少
欠酒務課利等錢特許將子利並充欠數已拘收抵
當契書依舊在官仍許納錢收贖所欠課利等錢與
均作七年送納仍免差人監催餘人不得援例〈臣〉竊
以民間欠合催合放皆有條法上下共守凡有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