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相徃來傳達言語獄上而罷更為郎官此有罪而
不誅者二也李偉建言乞回奪大河朝廷信之為起
夫役費用不貲今黄河北流如故漲水既退東流淤
填遂成道路〈臣〉屢乞正偉欺罔誤國之罪不䝉采納
任偉如故此有罪而不誅者三也開封府推官王詔
故入徒罪雖該徳音法當衝替而詔仍得守郡至今
經營差遣遷延不去此有罪而不誅者四也知祥符
張亞之為官户理索積年租課至勘决不當償債之
人沽賣欠人田産及欠人見被枷錮而田主毆擊至
死身死之後監督其家不為少止本臺按發其罪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