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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議之可也二月微仲乃朝轍具以前語諭之微仲

口雖不伏而意甚屈曰軟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

更行相度轍曰如此終非究竟必欲且尔亦可八日

轍方在式假三省得旨批曰依水監所奏下手日具

功料取旨轍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論之微仲即日

在告十二日轍入對奏曰自去年十一月後來至今

百日間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搖撼朝廷第一次

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舊法馬頭

不得增損臣知安持意在添進馬頭即指揮除兩河

門外許一面措置安持姦意旣露第二次乞於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