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使置判官開分水河爲斗門開減水河在乾德
二年三年太平興國七年淳化四年景德四年其
事詳於國史而開寶五年詔澶衞數州霖雨荐降
洪河爲患每閱夏書所載但言導河隨山濬川未
聞力制湍流廣營高岸自戰國專利堙塞故道小
以妨大私而害公九河之制遂隳歷代之患未弭
凡縉紳多士草澤之倫有素習河渠之書深知疏
導之策若爲經久可免重勞竝詣闕上書附驛以
聞深惟開寶詔書最爲近古聖謀遠覽慮河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