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27-晁補之-雞肋集-16-0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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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使置判官開分水河爲斗門開減水河在乾德


二年三年太平興國七年淳化四年景德四年

事詳於國史而開寶五年詔澶衞數州霖雨荐降

洪河爲患每閱夏書所載但言導河隨山濬川未


聞力制湍流廣營高岸自戰國專利堙塞故道小


以妨大私而害公九河之制遂隳歷代之患未弭

凡縉紳多士草澤之倫有素習河渠之書深知疏


導之策若爲經久可免重勞竝詣闕上書附驛以


聞深惟開寶詔書最爲近古聖謀遠覽慮河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