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44-汪藻-浮溪集-8-6.djvu/2

此页尚未校对


浮溪集巻二十四

     宋   汪   藻   撰

 神道碑

  尚書刑部侍郎贈端明殿學士程公神道碑

靖康元年冬金人再犯京師明年春天子在野敵索金

繒無藝府庫不足以民財繼之詔尚書梅執禮侍郎陳

知質程振給事安扶督民輸一日敵帥坐城闉猥謂四

人者曰吾國賦羊馬于民率比屋相甲乙若甲輸而乙

否則執而誅之誰敢違者意民窮且變生將投隙而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