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賊而輒殺之義也而莫之敢殺也以謂
有法焉律曰發開棺者絞二子之母遺
骸散逸於故藏之外則賊之死無疑矣賊
誠死則二子之讎亦報此佐公衮所以不
敢殺之於其始獲而必歸之吏也獄成而
吏出之使賊洋洋出入閭巷與齊民齒夫
父母之讎不共戴天者也二子之始不敢
殺也蓋不敢以私義故亂法今獄巳成矣
法不當死二子殺之罪也法當死而吏廢
法則地下之辱沉痛鬱結終莫之伸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