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之門及魏公志在恢復公力賛相且與
敬夫志同道合故魏公屢薦公遂不爲思
退所恱或者因公召對要先立自治之策
以應之等語謂公出入二相之門兩持其
豈知公者哉思退竄仍復集英殿修撰
知静江府廣南西路經畧安撫使治有聲
俄改知潭州權荆湖南路提刑獄公事
爲政簡易時濟之以威湖南遂得以無事
有婦不宜於夫之商而歸婦爲具食食巳
即死其舅姑以爲婦殺之無疑渉三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