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牒到奉行紹興二十七年三月十六日

   除著作郎誥

勅朝奉郎張孝祥承明金馬漢家著作之

所也後闕

   除禮部尚書郎誥

勅朝清郎張孝祥本朝除郎之路雖廣其

要有三曰舘閣曰寺監丞曰監司郡守近

自列聖以來郎非監司郡守不可得雖然

豈所以待倫魁者乎爾以清文奥學崇論

鯁議對策大庭朕嘗親擢以冠多士入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