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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之爲利害其交相代又如此然就其一端而論之則闕
軍食之禍淺而易見不放稅之禍深而難知故今州縣之
吏不過且救目前爲應文逃責之計掩蔽災傷阻遏披訴
務以餉軍不闕爲先務至於民不堪命而流殍死亡皆不
暇恤殊不知民旣死徙閭井蕭條田園蕪没或數十年而
戸口賦稅無以復於其舊積其𠩄失比之全放一年之稅
何止倍蓰且如本軍乾道七年𡻕嘗大侵流殍滿道至今
十年而流庸尚有未安集者田土尚有未開墾者今者不
幸復遭此旱計其分數乃或甚於彼時民尚無以爲食
復責以輸納租稅將來之患必當有甚於前不知更費幾
年功夫可得復似今日此尤不可不深慮者也然非朝廷
察此利害之幾有以給其軍食使之得以盡實檢放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