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66-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09.djvu/58

此页尚未校对


   乾錢四千貫係逐年尚書戸部隼崇寜太觀上供

   錢物格符下樁辦又一項名爲抱認建寜府豐國

   監鑄不足鉛本錢其數亦一萬六千貫雖無省符

   行下然逐年登帶省司帳狀不可分文違欠三色

   總計二萬三千餘貫是皆無復根原來歷之可考

   亦無戸眼窠名之可催從前只是本州多方那兌

   一𡻕僅能䟎得一萬二千貫錢起發而其餘一萬

   一千四十貫則以敷下諸縣措置觧補向來州郡

   費出有經縣道亦有寛餘可以樁辦以故移東補

   西未覺敗缺近年以來州郡増𣸸𭔃居待缺宗子

   孤遺養老歸正等官𡻕𠩄支錢比之往時日有増

   廣以此州郡窘匱而縣道急迫日以益甚無復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