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66-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09.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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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肯留心趂辦州郡不免又將别色官錢那兌𥙷

   足爲州郡者憚其如此則遂一切聽其𠩄爲不復

   何問不唯非理違法妄取民財之可罪而民之負

   𡨚苦而訴於官司者皆無自而得其平矣前後守

   臣不知其幾目撃此弊能不動心顧以數目浩大

   别無計策可以幹旋朝廷又無蠲减之意是以不

   敢⿺辶䖏然有請今幸議臣建白聖明開納許爲蠲减

   而臣獨幸得遭此時其敢不以實聞而力請之乎

   然上供錢内𠩄有二萬餘貫買銀之數臣固不敢

   輕議其三色錢内本州樁辦一萬五千九百七十

   六貫之數臣亦未敢自請故前𠩄奏只乞聖慈明

   詔有司且將諸縣𠩄敷七千六十四貫特賜除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