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至多而不暇擇𠩄以其勢不得不至於此今
幸朝廷清明而本路諸司皆一時之選欲行經界
之地又不過三州十有七縣其用官吏一縣兩人
則亦不過三十四人而巳𫎇朝廷先令監司一
員專主其事使之擇三郡守汰其昏謬疲輭力不
任事如熹等者而於一路之中求此三四十人應
亦不至絶不可得蓋縣令不能則擇於其佐佐又
不能則擇於它官一州不足則取於一路見任不
足則取於得替待闕之中皆委守臣踏逐申差權
領縣事要以得其人而後巳旣得其人則使之審
思熟慮於其始而委任責成於其終事畢之後量
加旌賞以報其勤其權領者則又稍優其賞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