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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胡本特然稱之是必出於家庭之所筆削無疑也〈曰何故〉
〈它處不改蓋有不可改者如祭文則有對偶之𩔖是也〉以稱姪爲非而改之爲是
亦當存其舊文而附以新意况本無害理而可遽改之乎
今所改者出於檀之文而彼文止爲喪服兄弟之子與
巳子同故曰兄弟之子猶子也與下文嫂叔之無服也姑
姉妹之薄也之文同耳豈以爲親屬之定名哉猶即如也
其義繋於上文不可殊絶明矣單稱之即與世俗歇後
之語無異平居假借稱之猶之可也豈可指爲親屬之
定名乎必以爲是則自我作古别爲一家之俗夫亦孰
能止之似不必強挽前逹使之同巳以起後世之惑也故
愚於此亦以爲尤所當改以從其舊者必欲之則請亦
用前例正文作姪注云〈胡本作猶子〉則亦可矣春秋序富謝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