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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節先生曰歸竒合扐之數得五與四四則䇿數四
九也〈餘放此○郭氏曰歸竒合扐之數謂不用之餘數也策數所得之正策數也去此不用之餘數〉
〈止語歸竒合扐之餘數故有三多三少之言至康節然後䇿數復見於書餘數不復相亂矣〉
今按康節歸竒合扐四字本於正義所謂最末之餘歸之
合於掛扐之一處盖因其失而不暇正也然四九四六四
七四八之數則正義於乾篇𥘉九文下巳明言之安得謂
唐𥘉以來不論䇿數耶且康節又言得五與四則四亦未
得爲去此不用之餘數矣大抵爲此辨者未知掛扐之中
竒偶方圎參兩進退之妙是以必去掛扐之數而專用過
揲之䇿其說愈多而其法愈偏也
横渠先生曰竒所掛之一也扐左右手之餘也〈郭氏曰自〉
〈唐初以來以竒爲扐故揲法多誤至横渠而始分云〉再扐而後掛者每成一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