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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價内一項轉運副使李椿𠩄乞共减去𡻕𭣣錢一萬
二千貫而當時先乞於月樁大軍錢囚减放上件錢數
紐計銀價除落故𠩄行乃爲 實恵知縣羅公旦所
乞共减去𡻕𭣣錢二千七百四十一貫四百九十文足
而當時即不曽乞於月樁大軍錢内减放上件錢數雖
曰减價而其錢至今猶是随鈔敷納故其所行但爲虚
文臣䆒見本末李椿以具奏出於宸断故雖以一萬二
千貫之多捐󠄂之爲易羅公旦以不曽具奏出於省部故
雖以二千七百餘貫之少損之爲難臣𥨸思念本軍財
計支數漸増𭣣數漸减𫝑不𫉬已必取之民臣已将乾
道六年正月二十九日淳熈二年六月三十日𠩄降指
揮申尚書省欲望 聖慈特與行下本路轉運司将乾
道六年正月二十九日已降都省批狀指揮𠩄减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