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11-陳傅浪-止齋先生文集-8-4.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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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手雇錢建炎元年増置弓手二年民戸役錢更増敷三分以贍   三年罷紹興五年三月拘𭣣入総制

一分寛剰錢  二年封椿四年罷政和三年再封樁昭興五年起發九年罷十年六月拘𭣣入総制

盡𨽻緫制而又以罷  虞候重祿錢宣和三年陳亨伯奏罷五年拘收克

糴本乾道四年拘𭣣入緫制窠名起發罷諸州曺官當直散従官雇錢宣和五年拘𭣣

克糴罷學事司人重雇錢宣和五年拘𭣣充糴本宣和糴本之𩔖盡𨽻

緫制至於官戸不减半役錢建炎二年起催紹興五年起發乾道二年六月拘𭣣依經緫制

赴南在京吏祿在京官員雇人錢在京吏禄毎𡻕下淮南兩州十二路起一萬四千五

百貫政和元年毎路量添五百貫在京官員雇人錢紹聖元年立一萬貫為額扵十四路起發政和四年毎路量添三百

之𩔖又令項起發則免役錢之在州縣者日益少而役人

無祿者衆矣夫使民出錢募役而逸其力未為非良 也而

取其錢以贍他用既取其錢以贍他用則必且白著而役

法不得不壊何謂役法壊今天下州縣之胥皆浮浪之人而

郷村催科專責之保正長是也以州縣浮浪之人行遣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