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有司執奏無不垂聽故朝廷清明可望治效近有李
革以應奉有勞由副尉而轉承信郞亦不可不論正以
事體至微不敢瀆冒天聽今忽來有上項指揮毛伯益
者知其爲內侍不知有何因緣以職事宣榮理宜優
異與轉遙郡刺史實駭公論夫以內侍甚衆遙郡至嚴
有以賞典等事遷轉者猶不可行指揮再三終于囘授
而況全無來歴內庭趨走安得言勞便嬖使令豈應優
異若此門一開凡有無厭之求陛下遽與施行而臣等
又不能繳奏則遙郡不巳便圖正任正任不巳廉車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