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謂州郡之吏慮申提刑司未免有財賄之費徑以聞
之于朝廷提刑司亦利其安靜無事不惟不復詰問間
有申詳覆者亦疏下州郡使之奏聞臣竊以為未然提
刑以提㸃一路刑獄為職州郡詳覆而本司之吏利于
受賄此當責之提刑非法之𡚁也當有以禁止之豈可
縱而不問若以為提刑司之吏利于詳覆之有得則所
謂利其安靜間有詳覆亦疏下州郡使之奏聞者官耶
吏耶以為吏則彼方利詳覆之財賄而疏下者非其所
利也以為官則亦當以此責之提刑别議申飭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