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民久困征求願降詔撫諭許以事定寛其力又奏比
嵗史官不備故記注多闕欲先自六月十一日修纂前
未備者併修之論翟婉容位官吏轉行礙止法事上曰
初謂卿止能文不謂剛正如此公奏前宰執侍從依赦
復職亦有不合人望當繳奏者上曰固然卿論事但令
適中朕無不從也應詔條上十事皆切中時病其一嚴
銓試之法又奏羣臣六參除朔望過宫外勿改舊制至
今行之安穆皇后追冊祔饗公奏神主謁諸室前殿則
不以欽宗服而廢祖宗之樂别廟奉安則乞備而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