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未敢書行取進止
繳莫汲計議官劄子〈閏月二十四日次日御筆改幹辦公事〉
臣近於今月十二日以莫汲除樞宻院編修官嘗論
其謀殺趙令衿之罪具劄子封駮即蒙御筆依奏継
有沈介薦章稱其智略縱横才力明敏乞授一光州
差遣或制置司職任使之招諭皇甫倜餘軍及収復
光州㐲覩御筆莫汲可差充沈介属官至二十日執
政批旨却作勘㑹湖北京西制置司合叅議官二
貟奉聖旨莫汲充計議官𠋫立㓛效日陞擢所有
莫汲過愆臣不復縷數以瀆天聽但汲元係左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