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成法在京官司因職任推賞之人或再任則不
重賞今馬監遷官雖是舊例盖有司失於建明不曽
有所撙節因循不革流弊至此臣愚欲乞裁以中道
應馬監官如已三經推賞則後來賞典並與减半欲
望睿断更賜處分如是允當即乞立爲成法及其他
官司賞典亦乞令大臣討論裁損其取到紹興二十
一年以後旨揮録連在前所有録黄臣未敢書行取
進止
盤洲文集卷第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