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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成法在京官司因職任推賞之人(⿱艹石)或再任則不

重賞今馬監遷官雖是舊例盖有司失於建明不曽

有所撙節因循不革流弊至此臣愚欲乞裁以中道

應馬監官如已三經推賞則後來賞典並與减半欲

望睿断更賜處分如是允當即乞立爲成法及其他

官司賞典亦乞令大臣討論裁損其取到紹興二十

一年以後旨揮録連在前所有録黄臣未敢書行取

進止


盤洲文集卷第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