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不可常萬分一有子孫以貧故規院之産
侵院之事則僧散矣於是因其同學於佛者
朝奉郎致仕曽君迅叔遲來請予文刻之石
庶來者知此院經理之囏勤則不忍寓其孥
子孫知乃祖乃父志願之堅確則不忍規其
産侵其事設若有之而至于有司則賢守善
令必有以處此雖至於數百千歲此院猶不
廢也予報之曰僧居之廢興儒者或謂非吾
所當與是不然韓退之著書至欲火其書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