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恩例施行庶安私情亦允公論
三乞祠〈十一月三日〉
臣頃以祠庭之𢢽未沐俞音再具控辤期於得請數
日閒伺候報可之命邈未有聞臣深惟積誠儲思而
未獲感通豈以臣之所請雖夲於國家之公論而猶
不忘於郷黨之私議𫆀彼爲一時之論者自不必與
之較况有天下之公論則臣之一言巳贅且輕今旣
不復重陳所可深惜者陛下有願治之志有納諫
之資有用賢之意而廟堂之上運量圗回未能盡改
於權臣之舊臣前後所論時事所評人物進而告諸
陛下退而語諸宰執非不數數然也而未嘗有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