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之乆是不惟無罪而廢黜之且反不未有舉
主則猶足以禄仕也是三者誠士論之所通患然
言之固巳爛熟而朝廷卒未能有所變通於此則以
言者徒能爲淹滯者慮而不知爲國家事體惜耳
某竊惟國家事體務在奉行故事謹守成法祖
宗巳有之規不可以輕紊 祖宗所未有之事亦不
容於刱爲今君臣上下保治於小康動由舊章罔有
改作用能慿藉扶持躋世熈洽明效大驗蓋可略暏
然獨恠夫今日之事旣曰動由舊章而獨於改官人
待次一事本非祖宗舊法或者尚曰䟎班放行恐
非故事此某之所甚惑也國朝自天聖以前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