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246-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24-08.djvu/42

此页尚未校对


狀下部勘當部中乃以未有指揮放行不過依違其

說申請朝廷指揮且如嘉定十二年春虜犯興元

金牛大安四川制置司招集忠義人許以重賞制置

董侍郎徧作公劄令所在州郡勸請土豪上戸紏合

丁夫先𥙷官資且許以便冝書塡告命續申朝廷

優與差遣於是有棄家蕩産以應募者卒收殄虜之

功而至今俱未與放行注授嘗推㝷其故蓋縁本部

止是承受嘉定五年六年節次指揮放行開禧二年

以後忠義立功而嘉定八年以後忠義人即未嘗承

準指揮放行故兵部無可勘當又不敢指定回申只

得備坐元行申取朝廷指揮朝廷又以人數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