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248-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24-10.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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熈寧分使搉利郡守之權始削脫有城郭

甲兵之費必以控于轉運徃徃滯吝不予

則違時而曠事政宣之末興受其害至中

興以後乃又以外司農護餉而所謂轉運

者僅爲催科團併之司設官𥘉意愈傳愈

失故封疆之吏無所扵告則城壞弗著兵

闕弗治祗以示弱誨姦嗚呼流弊至此寧

得無以変通之乎然而此盖在上者之所

當知而非居是官者之責是官之責將簿

書期㑹之問乎非直然也學校以明倫理

科舉以興德行舉刺以别淑慝聴断以逹

幽枉凡昔典礼命討之所関爲君師者建

牧立監而分治之所以共天命而繫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