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皇一爲中門三外門三南鄉爲便坐一主司之直
廬十南北郷爲試士之廡七列東郷五列凡五百楹
劉公舊廡居三之一以至庖湢府史封彌謄録之舎
下逮什器靡微弗具又外爲周墉賦文四百五十少
府旣以餘法用具餱糧稱畚築煥章閣待制李公𡌴
始訂其議至是又捐󠄂貲爲里人倡凡得錢二千萬轉
運判官黄公伯固厲公模前後所發如之不足則刑
獄使者郭公正孫又發五百萬卒成之某居靖未返
侯以李公之意來言曰是不可以無記子之嘗爲守
於斯也以惟子請嗚呼侯所以待之士其誠且厚
此予所欲爲而不能也予敢不諾雖然每惟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