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沙産初無增减始則两家争之如金玉後則
棄之如弃髪其故非他盖前日租課之額輕而
後日租課之額重故也江從龍元初於舊額之
上陡增一千三百餘貫者原其本情自知無法
可以奪唯有增租一可以中官司之欲故
髙其價以啖有司未暇計後來輸納之難易及
喬廷臣旣退佃然後顧慮乆長之利害却乞給
與元佃之家姦𭶑之情於此畢露今蒙省符令
本司更切究實仍追喬廷臣取問畨悔玩弄情
罪某親行審訂𥨸謂喬廷臣畨悔其情可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