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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數酌中立額撥漳州與本州通判㕔合

發窠名錢本州都稅務𥙷稅錢通計四萬八千

三百餘貫以充宗子之俸於是始定立額後来

口數雖增運司一不復問而悉令本州自備矣

然漕司歳給糴米之萬緡猶自(⿱艹石)也 朝廷两

項所攽之度牒亦自若也本州雖有出備其數

尚少其後運司萬緡不復給而撥興化通判𠫊

錢七千五百貫比之舊例則十分而削其二分

半矣 朝廷兩項度牒亦不復給而止撥提舶

司錢二萬二千四百餘貫則比之舊例三分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