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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奏狀十六日不付出

右臣恭承中使王論傳奉 聖㫖宣諭史嵩之除職

致仕卿既巳尊承又復入奏可依已降批諭日下行

詞仍具依𠃔聞奏恭聞 聖訓𢧐懼無以自容

昨來具依應囬奏之時嵩之未除職名及除職之命

一頒事体又自不同一則侍從䑓諫及士大夫必交

口責謂朝上下皆論嵩之罪惡獨備員封駁噤

無一語反為書行二則若酉時書行希𡉙戍時繳

駁則何以自立此猶未暇論也詞臣命詞湏合典

故初間以戒官守永國公致仕合是依垣行詞今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