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而情重者設非為無證而情輕者設也當職沗
任平反之𭔃當奉赦條從事朱超斃人於一踼巳行
招認雖已赦免然死者不可復生决脊杖十五刺配
本城以謝死者朱社朱六一係同打人照赦原罪朱汶
監倉不平之鳴雖切訟𡨚之詞多虚然父子至情有
足諒者本中因護地客家業盡為以寕吞併終始墮
其術中可謂愚人併干連人朱十八程六童見人李
八血属三名並放公輔祖為太守父為命官不自愛
重羣小醉閧輙入閙籃身貫木索辱及門户其不死
於州縣之獄而累該赦降亦云幸矣所謂喝打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