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353-王若虛-滹南遺老集-6-1.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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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也上未可責其遽行下未可望其遽服而况有罪

 者皆持此説以貸之則小人得以藉口而益輕犯法

 矣病痛𤼵于身而𨚫藥投石委之不治曰是攝養之

 不至也夫攝養不至則信有罪矣而已𤼵之疾亦安

 得不治乎盖論語云不教而殺者謂其先務之不知

 而專事其末耳非以刑為可廢也哀矜而勿喜者恐

 其以察慧為能而幸于殺人耳非謂遂不治其罪也

 荀卿因此設過正之事以驚世俗以為衆疑于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