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356-王若虛-滹南遺老集-6-4.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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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並誅其可旌則黯刑旌其可誅則壊禮若師韞以

  私怨虐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而元慶能報

  之是守禮而行義也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

  而又何誅其或父不免于罪而師韞之誅不愆于法

  是死于法而非死于吏讐天子之法而戕𫯠法之吏

  是悖驁而⿰冫麦 -- 凌上也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

  當取公羊受誅不受誅之義以㫁之元和中梁悦報

  父讐殺秦杲報有司曰㨿禮經則義不同天徴法令